日前,菲律宾国家经济和发展局(NEDA)董事会在审查了第12号行政命令(EO)(第2023条)后宣布对电动汽车和零部件的零关税延长至2028年。
NEDA董事会决定,在2028年之前,将目前第12号法令涵盖的34条电池电动汽车关税线的最惠国待遇保持在0%。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和镍氢蓄电池的关税也降至0%直到2028年。此外,优惠税率扩大到其他电动汽车类型,如电池、混合动力电动(HEV)和插电式混合动力(PHEV)的电动公共巴士;电池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;其他HEV和PHEV汽车和卡车。
日前,菲律宾国家经济和发展局(NEDA)董事会在审查了第12号行政命令(EO)(第2023条)后宣布对电动汽车和零部件的零关税延长至2028年。
NEDA董事会决定,在2028年之前,将目前第12号法令涵盖的34条电池电动汽车关税线的最惠国待遇保持在0%。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和镍氢蓄电池的关税也降至0%直到2028年。此外,优惠税率扩大到其他电动汽车类型,如电池、混合动力电动(HEV)和插电式混合动力(PHEV)的电动公共巴士;电池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;其他HEV和PHEV汽车和卡车。